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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增城镇建设用地!涉镇江这些地方……

最镇江
2024-09-08

来源:江苏省自然资源厅

编辑:卞婷婷

审核:杨佩佩


注意!注意!

镇江经开区+丹徒区

新增城镇建设用地!

近日

江苏省自然资源厅

发布了

镇江经开区2023年度第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

和镇江市丹徒区2023年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

批复情况

一起来看看吧

镇江经开区2023年度第3批次

城镇建设用地


镇江市人民政府:

   你市呈报的(镇经开)地呈字[2023]第4号镇江经开区2023年度第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收悉。经审查,现批复如下:

   一、同意镇江新区的征收土地方案,将位于等地区的集体土地8.322公顷征收为国有,同时使用国有土地0公顷,合计8.3246公顷土地,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。

   二、你市要督促当地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,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,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,落实安置措施,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,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,长远生计有保障。

镇江市丹徒区2023年第1批次

城镇建设用地


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政府:

你区呈报《镇江市丹徒区2023年度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》材料收悉。根据《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》(苏政发﹝2020﹞40号),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,经审查,批复如下:

一、同意你区的农用地转用方案,将0.0712公顷集体农用地(其中耕地0公顷)转为建设用地;同意你区的土地征收信息,将高资街道正东村,上党镇墅山村的集体农用地0.0712公顷征收为国有。

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0.0712公顷,其中转用农用地0.0712顷;征收土地0.0712公顷。

二、你区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,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,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,落实安置措施,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和生产,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,长远生计有保障。

三、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、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,做好供地工作,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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